买房子是件开心的事情,不过最近陈师傅却因为这件事情很头疼,他找了家中介,和房东签了一份意向合同,现在却发现,和他签合同的并不是房东,而是这套房子的上一任买家,而且对方也还没把房子买下来。这件事情一直是中介在帮忙处理的,陈师傅觉得自己被中介骗了,就想找我们来帮帮忙。
这个月的6号,陈师傅在秀洲区油车港镇,通过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恒大绿洲的房子,总价148.6万元。当天陈师傅在房产中介单方面先签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并且向中介支付了2万元的意向金。
投诉人陈师傅告诉记者,他们当时甲方签的是一张空白的合同,他们就问了房东是谁,她说房东是韩果。中介和陈师傅讲,当天房东没有空过来,晚点会再过来签字的。一旦房东签了字,他们的这笔生意算是做成了,2万块钱也就自动转为定金了,但这之后中介就没了声音。直到10月8日,陈师傅了解到,他买的这套房子在某房产平台的挂牌价只有145万,当时陈师傅就很纳闷,他联系中介提出要退房,因为在他看来,他交的只是意向金。陈师傅说,他当天晚上打电话过去,中介觉得没什么问题,她说第二天你过来吧。过来之后她说,你这个2万块钱意向金已经转为定金了,已经给房东了。中介的意思是,因为之前的居间合同房东韩果已经签字了,如果要撤销只能找她商量。10月11日的时候,陈师傅和韩果见面了。陈师傅说,房东说你要想退可以,但是在这边是违约,他在违约的状态下这边房东包括中介对这件事情花了那么多精力,跟了那么多天了,是不是也要表示一下。想到违约需要承担违约金,陈师傅就放弃了退房的念头。不过在拿到中介发给自己的合同之后,陈师傅就觉得有点奇怪了。
陈师傅说,中介第二天微信里面把合同(居间合同)发给他了,拍照发给他们了,上面一看有两个名字,一个是王女士一个是韩果。先前中介告诉陈师傅,这套房的房东是韩果,那么这份合同上的这个王女士又是谁呢?在陈师傅的再三追问下,答案有了。原来,王女士才是这套房的实际产权人,早在今年9月20日的时候,王女士就以142.5万的价格把这套房子卖给了韩果,而16天后,韩果因为种种原因,又以148.6万的价格转卖给了陈师傅。 买卖房子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而让陈师傅纳闷的是,仅仅相差16天,他买的这套房子就涨了6.1万元。于是他直接联系了真正的房东王女士,这一联系,问题又来了。 陈师傅说,实际上他们追溯了之后,在合同(居间合同)上面甚至发现房东(王女士)根本就没签字,也没有认同签字或者有授权第三方授权的过程。
按照陈师傅的说法,房东王女士只知道自己的房子卖给了韩果,对于房子被转卖,卖给陈师傅的事情一无所知,居间合同上的字也不是她签的。因为陈师傅的2万块意向金现在已经转为定金给了韩果,所以他就很担心接下去的交易到底可不可靠。陈师傅说,他现在2万块钱到了第一手买家手上了,接下来他交易的钱会不会首付还是怎么样的,就不知情了。在第一手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担心这个钱会不会流到其他地方去了。照目前看来,一旦陈师傅支付房款,这笔钱应该会是进到韩果的口袋,但是房屋产权人又不是韩果,如果房东王女士不配合他过户,那么接下去的事情又很难办。另外一方面,如果他不履行合同,那么之前的2万块钱是不是拿得回来?带着疑问,记者陪着陈师傅一起去中介这里了解情况。房产中介说,他意向金付了转为定金了,她是转给韩果了,韩果是从王女士这里买过来的。陈师傅叫她拿回来,不在她身边,是在韩果那里转为定金了,叫她怎么拿?当栏目随行律师质疑韩果,是否有权处置这套产权不属于她的房子时,中介是这么回答的。房产中介VS律师:“没到手是没到手,但是韩果定金是付给王女士了,那么现在也是收他们定金的。你跟他签的这个合同,王女士的名字也是在合同上的。”“王女士的名字那时候他们叫我签合同,我说我是不好签的,房子不是我的,我是中介,我说房子是韩果和王女士的,甲方的名字都是我写的,那么那一天他要签合同,签合同我说我不签的,他们人不在,我写了一个代签。”在中介看来,房东虽然没在这份合同上签字,但是她作为房产的代理人,是在跟房东沟通过之后才代签的,所以这份合同是有效的。“王女士我也是问到她,她同意以后我才合同拍到给你的,本来的话我没有发出去。”“那你的意思是,王女士愿意把房子卖给陈师傅的?”“愿意卖给他们的,我那天打电话问她的,她答应的。”中介还表示,对于多赚的这笔钱,房东当时也是同意她们的分配方案的。房产中介说,那时候卖给韩果是142万5千,他们是148万6千,中间有6万1千块钱她跟王女士老板娘说了,这个中间不是有6万1,你也3万你们分一下么好了,老板娘也是同意的。现在看来,房东王女士的说法就非常重要了,因为如果她是同意转卖的,那么陈师傅签的合同就没问题。但是如果房东不知情,那么在律师看来这是一份无效合同。随后,记者拨通了房东陈女士的电话。房东王女士说,这个事情她压根都不知道,根本没有她的签名,她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姓陈的这个打电话找她了,她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中介)冒充她的名字去签。
电话中,房东王女士向记者明确表态,自己的房子只出售给了韩果,她并不知道韩果转卖房子的事情,更没同意转卖的事情。王女士说,她就跟韩果签了协议,她前几天还去了,她要求她履行协议。然后韩果和中介两个人私通,把她这套房子又转手了。王女士说,(韩果)不要这套房子,中介要来跟她说呀,就因为2万块的定金,也许她会把2万块钱退还,但是你们私下跟她说,他们是两个人合伙起来把她这套房子压价压到底,然后再去卖掉,从中赚差价。对于房东的这个说法,中介和第一手买家韩果都否认了。
第一手买家韩果说,房东同意的,但是他刚刚跟房东联系了,房东说没有同意过,她也没有签过字,关键得问中介,这个事情全权由中介代理的。房产中介说,他们现在就是跑到房东那边找房东了,要跳过她这个中介想不给中介费。买大概还是要跟王女士买,大概是这个意思吧。中介表示,本来韩果不要房子后,她也是好心不想让韩果承担违约金,所以找到了陈师傅转卖,但是后面发展的事情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本来中介已经协调好,三方继续交易。房产中介说,实际上是陈师傅自己捣来捣去捣,本来她跟他们讲好的,本来韩果也来,王女士也来,韩果撤掉,他跟王女士签,把首付款转到王女士那里就可以了。他们赚的6万1,她们两个人分一下,王女士拿3万块钱,她还说谢谢你就这样的。事已至此,谁讲的是真话,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了。而在栏目随行律师看来,房产中介的问题很大。浙江红船事务所律师戈振磊说,中介她是在没有确认韩果能够确认购买下这套房屋之前, 也就是变成房屋产权人之前,就诱导这边的当事人签下了一份跟韩果之间的一个购买房屋的意向合同,并且收取了2万块钱的意向金,同时她把意向金也交付给了韩果,那么在韩果没有成为房屋产权人之前,她是没有相关权力去签署这个类似的购房意向合同或者收取相关费用的。戈律师认为,如果中介和韩果拿不出证据,证明房东对于转卖的事情是知情的,那么这份居间合同就是无效的。陈师傅可以要求韩果退还2万块钱。当然,在这件事情中,陈师傅自己也有疏忽的地方,买房子实在是太随意了。戈律师说,从这个案件情况来看,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首先就要明确,自己能确认对方是一个合格的、合法的产权相关人,就是权利人,你可以要求中介或者房东将权属证书拿出来,你可以当场验证一下。来源:嗨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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